高考志愿填報的五大原則
高考,是考生們?nèi)松囊坏揽?;而志愿填報,同樣也是如此。往年總會出現(xiàn)高考分數(shù)達到了,卻沒有報上自己想讀的學校的這種情況。雖然我們每年都會為考生作出相關(guān)回解答,但到實際去填報志愿的時候,還是會有考生和家長感到困惑,不知從何下手。
一、估計高校錄取分不能直接用往年錄取分做參考
填報志愿時,對所選高校錄取分的估計,只能依據(jù)往年的錄取分,但又不能直接用錄取分作參考。
假設(shè)某考生高考成績?yōu)?50分,所選高校上一年錄取分為530分,能說該考生的高考成績超過了所選高校上一年的錄取分嗎?沒有這么簡單。假設(shè)該考生高考當年本一批次線為530分,則該考生的高考成績超出本一批次線20分;假設(shè)上一年本一批次線為500分, 則該考生所選高校錄取分超出本一批次線30分。
雖然該考生的高考成績高于所選高校上一年的錄取分20分,但該考生高考成績超出本一批次線的分數(shù)卻比所選高校錄取分超出本一批次線的分數(shù)低10分。
可見,直接用“絕對分”進行比較,會導致錯誤判斷。而用“相對分”進行比較,不同年份的分數(shù),才具有可比性。所謂“相對分”,是指考生高考成績、高?;?qū)I(yè)錄取最低分高出當年“批次線”的分數(shù)。
當然,對所選高校錄取分的估計,僅參考某一年的錄取“相對分”是不夠的,因為高校某一年的錄取“相對分”或高或低,可能具有偶然性。建議參考高校近年3至5年的錄取“相對分”。
比如,某考生所選高校近3年錄取最低分分別為540分、553分、545分,近3年“批次線”分別為534分、543分、540分,則所選高校近年錄取“相對分”分別為6分、10分、5分,最高時為10分,最低時為5分,近3年錄取“相對分”平均分為7分;該考生高考成績?yōu)?35分,當年批次線415分,則高考“相對分”為20分,超過所選高校近年錄取“相對分”平均分13分。考生通過這樣的分析,便可大致判斷所選高校把握度的大小了。
二、選擇院校時,莫忽略專業(yè)錄取分
考生高考“相對分”超過所選高校錄取“相對分”,僅表明有被所選高校錄取的可能,能否被錄取到所填報的專業(yè),則要看所選專業(yè)的錄取“相對分”,因為高校的專業(yè)錄取分,往往要高于學校錄取分,高出幾十分的情況并不鮮見。而對所選專業(yè)錄取分的估計,也需參考近年3至5年的錄取“相對分”。
至于什么情況下參考學校錄取“相對分”,什么情況下參考專業(yè)錄取“相對分”,則要看考生更看重學校還是更偏愛專業(yè)。如首選學校,只要被錄取就讀,即使被調(diào)劑到?jīng)]有填報的專業(yè)(當然填報“服從專業(yè)調(diào)劑”是前提),也能接受,可以學校錄取“相對分”為參照;如首選專業(yè),尤其是目標比較明確的專業(yè),最好以專業(yè)錄取“相對分”為參照。
三、平行志愿“沖”的院校,莫忽略“調(diào)劑”志愿
假設(shè)平行志愿設(shè)A、B、C三個院校志愿,按照平行志愿的檢索、投檔流程,首先會檢索考生A志愿所填高校,如達到投檔線則投出,未達到投檔線則檢索考生B志愿所填高校,如達到投檔線則投出,未達到投檔線則檢索考生C志愿所填高校,如達到投檔線則投出。也就是說,只要考生的高考分數(shù)達到A、B、C志愿所填任一一所高校錄取分,都有可能被投出。但考生的分數(shù)一旦達到首先被檢索到的高校的投檔線,檔案投出后檢索便告結(jié)束。即使被高校退檔,即使考生的分數(shù)超過后續(xù)志愿所填高校投檔線許多分,也不會再檢索和投檔。
由于學校錄取“相對分”每年有可能發(fā)生或高或低的變化,因而考生可以在學校錄取“相對分”高于和低于自己高考“相對分”適當范圍內(nèi),對院校進行篩選。如考生所選院校的錄取“相對分”,既有高于高考“相對分”的,也有低于高考“相對分”的,且考生對這些院校的“喜好”程度與這些院校的錄取“相對分”高低排序“一致”,可采取“一沖”、“二穩(wěn)”、“三保”的方式排序。即A院校志愿可以“沖擊”一下自己心目中較好的高校,填報錄取“相對分”高于高考“相對分”的高校;B院校志愿則應(yīng)以穩(wěn)為重,可填報錄取“相對分”適當?shù)陀诟呖肌跋鄬Ψ帧钡母咝?,力爭被錄?C院校志愿因是最后的機會,應(yīng)填報錄取“相對分”低于高考“相對分”一定分數(shù)的高校,錄取“相對分”低于高考“相對分”也多,保險系數(shù)越大。
這里要特別提醒考生的是,如“沖”進A志愿高校,自己的高考分數(shù)往往不占優(yōu)勢,被錄取到自己所填專業(yè)中最希望讀的專業(yè)的機會較小,甚至有被退檔的可能。因此最好填報服從專業(yè)調(diào)劑,以降低退檔風險。不過,如服從專業(yè)調(diào)劑,有可能被調(diào)劑到自己不滿意的專業(yè)??忌鷮Υ艘谐浞终J識。
四、A院校志愿“沖”與“不沖”要理性
高校錄取分的高低波動或不同高校間錄取分的“此消彼長”,往往反應(yīng)出考生填報志愿時的復(fù)雜心態(tài)和對所選院校的認知變化。如同一省會城市的某“211”財經(jīng)類高校和既是“211”又是“985”的某綜合性高校,去年招生時的最低錄取分,前者低于后者許多分,而在這之前的幾年中,最低錄取分前者卻常常高出后者許多分??梢姡咝d浫》值母吲c低,并非意味著高校的好與不好。
但許多考生會用A院校志愿去“沖”所謂好學校。在這些考生看來,錄取分數(shù)高的就是好學校,錄取分數(shù)低的就是一般的學校,因而用自己的高考“相對分”去“對號入座”學校錄取“相對分”,認為這樣才不浪費分數(shù),這是一個很大誤區(qū)。
五、平行志愿“沖、穩(wěn)、保”非固定模式,不能照搬
考生在選擇與自己的高考“相對分”大致匹配的院校時,也許會出現(xiàn)這樣的情況,所選院校的錄取“相對分”的高低排序,并非與自己對這些院校的“喜好”程度的排序完全一致。錄取“相對分”較高的院校,不一定是自己最喜歡的院校,錄取“相對分”較低甚至在所選院校中最低的高校,恰恰是自己心目中比較喜歡的高校。如果是這種情況,平行志愿的A、B、C院校志愿則應(yīng)以對院校的“喜好”程度排序,即最喜歡的高校放在A院校志愿,其次B院校志愿,再次D院校志愿。如果考生所填A(yù)志愿高校錄取“相對分”比自己高考“相對分”低很多,表面上“浪費”了不少分數(shù),但考生高考“相對分”高出學校錄取“相對分”越多,被錄取并被錄取到自己所填專業(yè)中較滿意的專業(yè)的可能性越大?!耙粵_”、“二穩(wěn)”、“三?!眱H僅是平行志愿的填報方式之一,也非固定模式,不能照搬。